112學年度財經法律系校外實習(109級)
112學年度校外實習修課規定
一、 109級於112學年度修全學年校外實習的日四技學生,校外實習以18學分為上限,所修18學分不可抵免課程。日大三的同學在三下結束時達110學分(畢業學分為128學分)。
二、全年校外實習,除了校外實習外,不修其他課程,始得減免雜費。
參加資格
- 參加者以已修畢110學分以上之同學為原則,必修課程無重補修。
112學年度財經法律系校外實習申請
1.教師開發、學生推薦實習廠商,請於112/05/04(四)前上傳繳交「1實習合作機構評估表」、「2校外實習機構申請表」及「經濟部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」紙本(所有表格請以電腦Key in後印出),缺件資料及資料不符合者,退件不受理申請。
2. 實習機構經學校審查通過後繳交:「3校外實習家長同意書」「4校外實習學生基本資料表」及「5實習合約書及個別實習計畫」等電子檔(所有表格請以電腦Key in後印出),下表申請資料印出紙本後,一星期內繳交上傳及繳交紙本送系辦(請提早準備好),缺件資料及資料不符合者,退件不受理申請。
3. 實習工作性質必須與財法科系有相關性才可申請實習。
4. 提出實習申請後,由系上安排評估老師,評估老師需親自至公司評估,評估後需經本系實習會審議後送校實習中心會議審議。
表序號 |
實習申請繳交資料 (第一階段) |
111/05/04(四)前繳交 |
說明 |
1 |
【112學年度】112學年度實習合作機構評估表 |
1.電子檔Word上傳 2.紙本1份 |
1.評估表由系上老師親自至實習機構評估。 2.請下載財法系網頁公告版本 3.評估表要達80分以上才合格 4.有薪資實習:公司一定要依勞基法幫同學保勞保,學校不會再另外投保學生保險。 |
2 |
【112學年度】僑光科技大學實習中心會議校外實習機構申請表 |
1.電子檔Excel上傳 2.紙本1份 |
請下載財法系網頁公告版本 |
3 |
經濟部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(查詢統一編號、公司負責人、公司產業別) 請列印紙本https://findbiz.nat.gov.tw/fts/query/QueryBar/queryInit.do |
紙本1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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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序號 |
實習申請繳交資料 (第二階段) |
實習中心會議通過後一星期內繳交 (統一請導師公告班級Line群組,此網頁同步更新日期,請留意) |
說明 |
3 |
【112學年度】僑光科技大學學生校外實習家長同意書 |
紙本1份 |
經家長同意簽名 |
4 |
【112學年度】校外實習學生基本資料表 |
1.電子檔Excel上傳 2.紙本1份 |
1.電子檔Excel上傳、 2.紙本 請下載財法系網頁公告版本 |
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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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【112學年度】實習計畫合約書_僱傭關係版本(國內)11203修訂 合約書中有「ooo」請輸入正確資料並刪除「ooo」,不可出現oooo,合約書填寫完後,請務必排版整齊。 |
1. 合約書及個別實習計畫Word電子檔上傳 2.合約書及個別實習計畫紙本2份 3.合約書及個別實習計畫紙本2份印出後,請公司蓋大小章(公司章及負責人印章)用印完成 |
1.合約書、個別實習計畫乙式2份,限電腦key in印出,不可修正塗改,並請公司蓋大小章 2.校外實習以18學分為上限 3.實習合約實習期間112/9/1~113/5/31 4.實習9個月以上,時數1440以上 5.實習機構有提供薪資,公司於實習學生報到時,應即辦理勞工保險、健保及勞工退休金提繳。(實習中需提供投保證明) 6.合約請公司先行用印蓋大小章 7.個別實習計畫請公司填寫完成後上傳Word檔後列印紙本請「學生親簽」及「業界輔導老師親簽」,學校輔導老師由學校安排,請先空白,不用簽名。 |
實習中
一、參與校外實習同學需準時繳交「校外實習報告」。
二、相關表格請見下方 6.【112學年度】校外實習課程成果報告
三、僑光科技大學校外實習報告 (學年實習上學期繳交1次、下學期繳交1次),並須提供實習期間投保證明,並於各學期期末考周完成上傳。
112校外實習申請第一階段(表1.2)112/05/04(四)前
請使用電腦上傳檔案,勿使用手機上傳。每人限上傳一次檔案,請確認檔案無誤後再上傳。
112實習申請第二階段(表4.5.6)
請使用電腦上傳檔案,勿使用手機上傳。每人限上傳一次檔案,請確認檔案無誤後再上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