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增加109學年度暑期實習生法律系學生名額
說 |
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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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為深化健保法學教育促進全民健保長遠發展,本署預計增加109學年度暑期實習生法律系學生名額,並自即日起至109年7月9日止受理申請,本署進行書面審查後,錄取名單擬於109年7月13日(含)以前公布於本署網站,並通知申請學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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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109年度暑期實習時間自109年7月15日至109年8月26日止,為期6週,共計248小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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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有關旨揭學生實習計畫,請逕自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/重要政策下載(網址:https://www.nhi.gov.tw)。 |